操作方法如下:
进入邮箱-》点击设置-》高级-》邮件召回与跟踪,选择“是”后,点击保存
1、 使用规则
1)、仅尝试撤回新网邮件系统的邮件。
2)、如果对方已读,将不予召回
3)、只支持对15天内发送的邮件进行召回
4)、定时邮件不可以进行召回
2、如何使用邮件召回功能
a、进入邮箱-》点击已发送-》选择一封发送未超过15天的邮件打开,点击“撤回”:
b、弹出提示框,选择确定
C、选择需要撤回的人员后选择确定
d、 显示撤回操作已完成:
e、在发件箱点开这封邮件可以查看发送状态:
注:收件方为邮件列表(例如:cc1邮件列表)不能被撤回
—— END ——